問題描述
我在東莞鳳崗有一家有限公司,2013年注冊的,到今年2017年還沒有進行三證合一換證,請問三證合一營業執照換證升級制度改革過渡期截止到什么時候?
解答回復
《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“三證合一、一照一碼”登記制度改革相關培訓資料的通知》(稅總辦函〔2015〕1089號)第一條規定:“一、“三證合一”登記制度改革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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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“三證合一、一照一碼”登記制度改革過渡期
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為過渡期,原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仍可繼續使用。在辦理企業類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時,換發“一照一碼”執照,原營業執照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由企業登記機關收繳、存檔。
從2018年1月1日起,一律改為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,原發證照不再有效。”
根據《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<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“五證合一”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>的通知》(工商企注字〔2016〕 150號)的相關規定:“二、突出重點,統一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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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有序做好“五證合一”改革的過渡銜接工作。
2018年1月1日前,原發證照繼續有效,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,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。”